钻戒的钻石掉了 商家赔偿600元

时间:2014-01-16 02:59:37热门指数:3195

  一年前,福清林女士在福清耀融首饰店,以696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枚嵌镶11分钻石的18K白金戒指。林女士平日对这枚戒指十分爱惜,很少佩戴。可近日,她取出佩戴时,竟发现上面的钻石丢失了。林女士把家里翻了底朝天,依然没找到脱落的钻石。

“钻石无故从戒托上脱落,这应该与加工工艺有关。”林女士找该商家理论,商家却认为是消费者没有尽到保管责任,拒绝赔偿。交涉无果的林女士遂拨打12315求助。

工商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认为,林女士对戒指的佩戴、保管不当,存在一定的责任;但考虑到消费者佩戴戒指的频率不高,不排除钻戒本身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镶嵌钻石牢固度等因素,商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经调解,按11分裸钻1500元的市价,商家承担40%的损失,赔偿林女士现金600元。